專利 的申請權和 專利權 可以轉讓,轉讓後, 專利轉讓 後發明人的權利原權利人喪失 專利申請 權和專利權,未經許可不能夠在自己原有的範圍內繼續使用。不過,在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時,發明人或設計人所享有的署名權和獲得精神獎勵等權利並不同時轉讓。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都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並且,當事人應將合同副本提交給中國專利局,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才能生效。 專利還可以通過實施許可的方式,許可受讓人在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受讓人支付約定的使用費。專利的實施許可包括獨占許可、排他許可和普通許可三種方式。其中,排他許可就是許可受讓人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讓與人仍保留在該範圍內的使用權,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該範圍內對同壹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