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途徑
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駁回後,商標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如果商標駁回為絕對駁回理由,不建議申請駁回復審;如果商標駁回為相對駁回,建議您及時咨詢有專業背景的知識產權律師,根據商標審查標準,就商標是否近似作出判斷,從而決定是否申請駁回復審。”李年通表示,“我們的意見是,申請駁回復審,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標註冊的機會,即使復審並未成功,申請人仍然有權在復審期間(壹般為壹年半至兩年期間)繼續使用TM標誌。但是,如果放棄復審申請,商標申請將歸於無效。即便重新申請,也面臨兩—三年的時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