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信息變更流程:
1、專利權人提出變更發明人、專利權人、專利申請人等事項的變更請求;
2、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查申請材料;
3、提交材料符合變更條件的,依法核準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壹百壹十九條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文件或者辦理各種手續,應當由申請人、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由專利代理機構蓋章。請求變更發明人姓名、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國籍和地址、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著錄事項變更手續,並附具變更理由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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