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接收日期:根據文件的接收日期,在文件上註明受理部門的接收日期,以記錄受理部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
(2)收集數據,發出文件拒收通知:收集數據,制作文件拒收通知,發給當事人。駁回通知書至少應當記載當事人的姓名、詳細地址、駁回理由和被駁回的文件號,加蓋專利局受理處或者代辦處的印章,並有審查員的簽名和公布日期。
(3)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文件應歸檔備查,原則上不予退回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