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
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或者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細則第壹百二十壹條第壹款規定的;
(四)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
(五)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的;
(六)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