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的好處和作用有:專利權人能夠在專利保護期限內排除其他人使用該專利技術方案。即便其他人在專利申請日之後,獨自研發完成了相同的技術方案也不能夠使用。
根據《專利法》第十壹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