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專利申請範圍過了二狹窄。壹些企業由於擔心專利申請不能獲得授權而將申請保護的技術限定在壹個較小的範圍內,結果導致競爭對手在該發明創造與現有技術之間見縫插針,將不構成等同關系的相關技術直接用於實施或另外提交專利申請.使企業專利技術的市場空間受到嚴重的侵蝕。因此.在不與現有技術發生重合的前提下,企業不僅應盡可能擴大獨立權利要求所設定的權利保護範圍,而且應當對可添加的附加技術特征進行周密的分析和設計,並寫入從屬權得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