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壹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低於3500元的個人,年收入在4.2萬以下的個人才能減免專利申請的費用;
2、上壹年度企業要繳納的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才能減免申請專利的費用;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非營利性的科研機構也可以減免申請專利的費用;
4、如果是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是單位為***同專利申請的,也需要符合以上的規定才能享受減免申請專利費用;申請專利可以減免的費用有以下4項:
(1)可以減免申請費用。不過減免的申請費用中不包括公布的印刷費用和申請附加費用;
(2)可以減免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費用;
(3)可以減免6年的專利年費;
(4)可以減免專利申請的復審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五十壹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意願實施開放許可的專利的,以書面方式通知專利權人,並依照公告的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準支付許可使用費後,即獲得專利實施許可。
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
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可以與被許可人就許可使用費進行協商後給予普通許可,但不得就該專利給予獨占或者排他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