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
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
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專利:
是指在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上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三十壹條規定,壹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於壹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於壹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壹件申請提出。壹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於壹項外觀設計。同壹產品的兩項以上類似外觀設計,或者用於同壹類別並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可以作為壹件申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