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其所在單位對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權
利,即申請專利的權利,是提出專利申請以前的權利。
二,指申請人對其專利申請所享有的繼續申請或者轉讓的權利
,即專利申請的權利,是提出專利申請以後才享有的權利,壹般稱為專利申請權,或者簡稱為申請權。
希望超凡可以
幫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