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專利權人可以委托專利申請代理機構辦理。專利申請委托書的制作《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該細則還規定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文件或者辦理各種手續,應當使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統壹格式,由申請人、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委托專利機構的,由專利代理機構蓋章。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專利申請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委托書,委托書的制作應當有下列內容:壹、使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作的統壹格式的委托書;二、寫明發明的名稱;三、委托的代理機構的名稱、專利代理人的姓名;四、註明專利申請號;五、詳細寫明委托權限;六、申請人簽字、蓋章、申請人是兩個以上的,應當由全體申請人簽字、蓋章。委托書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接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要求補正的通知後,專利代理機構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作補正的,視為專利權人沒有委托專利申請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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