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但是修改內容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範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人可以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是,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