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的消極條件是:專利不具備新穎性、創新性、實用性;專利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專利有違公序良俗;專利屬於《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不授予專利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壹)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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