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包括以下幾種方式:獨占利用許可:即許可方在許可合同規定的期限、區域或領域內,授予被許可方對被許可的專利技術的獨占利用權;2.獨占實施許可:即許可方在壹定條件下授予被許可方實施其專利的權利,而許可方保留自行實施的權利,但許可方不得將專利再次許可給第三方;3.壹般使用許可:即許可方授權被許可方在規定的期限、區域或產業領域內制造、使用或銷售許可的專利產品或技術。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授予專利權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該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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