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法律並沒有具體規定這個費用的標準,只是給出了確定該費用的壹些因素:
(1)專利權人研究開發專利技術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壹般來說研究開發難度大、開發費用多的專利,其使用費相對比較高。
(2)被許可人使用專利後所能獲得的收益大小。收益大的,使用費高。
(3)專利許可實施類型和實施期限。壹般而言,獨占實施許可的使用費比較高,普通實施許可的使用費比較底,而交叉實施許可有時互相不付使用費。
(4)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方式。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壹次總算、壹次總付的方式或者壹次總算、分次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提成支付或提成支付加入門費的方式。在實踐中,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結合是常用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