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使用權是債權。專利權被授權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通過許可使用專利技術方案,所獲得的專利使用權,是壹種基於合同的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壹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