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申請人可以改名字。更改名字後,如果當事人請求變更專利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的,需要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著錄事項變更手續,並附上變更理由的證明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壹百壹十九條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文件或者辦理各種手續,應當由申請人、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由專利代理機構蓋章。 請求變更發明人姓名、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國籍和地址、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著錄事項變更手續,並附具變更理由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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