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申請公布日也就是公開日,是指專利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的日子。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公開日是針對發明專利而言,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沒有公開日。 授權公告日是指專利部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的日子。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壹)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二)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