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作為讓與人,許可受讓人在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受讓人支付約定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而專利授權書是將專利所有權轉讓給許可人。因此,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
專利授權書:
將技術轉讓給被許可人申請,申請費被許可人出,專利授權後專利權歸被許可人,專利權的使用和轉讓所獲得的收益都歸被許可人。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將已經獲得專利的技術許可給被許可人生產、使用,收取費用,專利權仍歸原專利權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