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每年維護費也就是專利年費。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1)發明專利的年費:1-3年900元;4-6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4000元;13-15年6000元;16-20年8000元。(2)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年費:1-3年600元;4-5年900元;6-8年1200元;9-10年2000元。
法律依據:《專利年費減免辦法》
第二條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有關專利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本辦法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減緩繳納有關費用。
第三條 經專利局批準,下列專利費用可以減緩:壹、申請費(其中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不予減緩);二、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三、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四、復審費。
第四條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85%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80%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位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60%的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個人與單位***同申請專利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60%的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單位***同申請專利的,不予減緩專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