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科技進步和減少重復研究,國家建立了專利制度,對合格的發明給予專利保護。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他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或者許諾銷售專利產品(或者以專利方法獲得的產品)。
專利權人付出的代價是在壹定時間和區域內的壟斷權。
對大眾的好處是可以了解現有的發明,避免重復開發,減少浪費,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進壹步研發;付出的代價是為專利壟斷利益買單。
專利文件任何人都可以查閱,但如果妳是在專利有效期內做的,專利權人有權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