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妳總結:
(1)法律2-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定義;
(2)該法第二十條第1款——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創造在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進行保密審查;
(3)第22號法律-關於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該法第23條——關於設計授權條件的規定;
(4)法律第26條第3款——對指令清晰、完整和實現的要求;該法第26條第4款----對索賠依據的明確、簡明和有限的規定;
⑤該法第27條第2款——圖片或者照片清楚地表現出要求保護的外觀設計的規定;該法第33條——修改超出範圍的條款;
⑥第二十條第二款——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所開發的、實用的技術方案,並記載必要的技術特征;
⑦第四十三條第1款——分案申請可以享有優先權,但不得超出原申請記載的範圍;
(8)屬於該法第5條範圍的案件----違反法律和遺傳資源;
⑨屬於法律第二十五條——六種無權情形;
⑩該法第九條的情形——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壹項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