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個請求人***同提出壹件無效宣告請求(請求人與專利權人相同的除外);
(2)無效宣告請求所針對的專利尚未授權;
(3)無效宣告請求所針對的專利被自始放棄,或處於權利無效狀態;
(4)請求人不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
(5)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作為請求人未按規定委托專利代理機構;
(6)專利權人針對其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且請求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所提交的證據不是公開出版物或者無效宣告請求人不是***有專利權的所有專利權人;
(7)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不屬於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理由;
(8)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之後,請求人針對同壹專利又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請求無效宣告;
(9)請求人未具體說明無效宣告理由,或者雖提交證據了,但未結合提交的所有證據具體說明無效宣告理由,或者未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10)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為理由請求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但請求人不能證明其是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或者未提交證明權利沖突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