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首次在壹個國家提出專利申請,然後在法定期限內就其發明創造提出相同主題的專利申請。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第壹次專利申請的日期作為他以後申請的申請日,專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這壹權利是優先權。專利優先權的目的是排除任何人在其他國家剽竊這個專利可能先提出申請並獲得註冊的可能性。在理解專利優先權時,要註意:1。優先權是專利申請權的附屬權利,沒有專利申請權就沒有優先權。2.只有在專利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後,專利申請權才能產生優先權。3.優先權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即優先權只在法律規定的優先權期限內有效,過期無效。4.專利申請人提出的兩項申請在同壹國家的,專利申請人享有的優先權為國內優先權;如果是在不同的國家,那就是外國優先。5.優先權不能自動產生,即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後件申請時要求優先權的,必須在提出後件申請的同時提出優先權要求申請,並按規定提交相應的有效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才能產生優先權。6.要求優先權的後壹申請必須具有與在先基本申請相同的主題,但後壹申請的主題可以是在先基本申請的改進。
法律客觀性: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申請人在外國首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在外國首次提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就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按照該外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享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