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侵權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於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