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是自已申請的專利,只要不與其它在先權利相低觸,那麽生產與銷售肯定是沒有問題。但有壹點需註意的,在產品或其外包裝上標註其專利申請號時,需有明確的“專利申請號”字樣,以表明該權利正在獲取當中,未正式取得。當該申請符合授權條件並獲得授權時,可改為“專利號”字樣;當該申請被駁回時,不可再於產品及其包裝上標註上述申請號與“專利申請號、專利號”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