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的申請主題:
1.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
2.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合法受讓人也可以申請專利。合法受讓方包括兩種情況:
(1)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自願將其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第三人;
(二)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死亡的,其繼承人依法繼承專利申請權。
3、在下列情況下,單位也可以成為專利申請人。
(1)發明創造是本單位工作人員在執行任務過程中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完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單位而非個人。
(2)作為法定受讓人,該單位通過轉讓的方式取得專利申請權。
4.由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共同開發的發明創造,應當由所有的個人或者單位共同申請專利。但是,當事人也可以在協議中另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