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首次繳納年費數額不足,專利權人再次補繳時,應依照實際補繳日所在滯納金時段內的滯納金標準,補足應繳納的全部年費滯納金。例如,年費滯納金5%的繳納時段為5月5日至6月5日,滯納金為45元,但繳費人僅繳納了25元。繳費人在6月7日補繳滯納金時,應依照實際繳費日所對應的滯納期時段的標準10%繳納,該時段滯納金為90元,所以繳費人還應補繳滯納金65元。
(3)辦理恢復手續時年費滯納金的計算:專利權人因專利權終止辦理恢復手續時,年費滯納金應按當年年費全額的25%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