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3)必須富有美感;(4)必須是適於工業上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