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的具體過程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壹,在專利轉讓前,受讓人應核實被轉讓專利的法律狀態,如是否有多個專利權人、專利狀態是有效還是無效、專利是否被質押等。
二是簽訂書面專利轉讓合同時,要明確專利轉讓的方式、轉讓價格和合同生效時間。
第三,專利轉讓應當登記生效,所以簽訂專利轉讓合同後,應當在備案登記後,向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部門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