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的四種基本類型,轉讓專利申請或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專利轉讓的四種基本類型是什麽呢?專利轉讓的四種基本類型如果大家需要專業的專利服務,八戒知識產權幫您支招!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業務發展迅速,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八戒知識產權專利申請,專利轉讓代理服務受業內認可,您有專利轉讓,專利申請的交易的需求,就趕快咨詢八戒知識產權客服。專利轉讓的四種基本類型第壹、專利權轉讓。專利權轉讓是指專利人作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持有權移交給受讓方的技術轉讓形式。第二、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讓與方將其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移交給受讓方的技術轉讓形式。第三、專利實施許可。專利實施許可是指專利權人或者授權人作為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的技術轉讓形式。第四、非專利技術轉讓。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轉讓是指讓與方將其擁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的技術轉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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