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征,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3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