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轉讓專利技術使用權

轉讓專利技術使用權

法律分析:專利權屬於財產權,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使用權,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運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陸法民法中所有權的權能之壹。作為所有權權能的使用權具有最廣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內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他物權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運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 上一篇:專利交易登記的制度宗旨是什麽?
  • 下一篇:大熊貓的詳細介紹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