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售無形資產凈收益=處置無形資產收入-處置無形資產支出-(無形資產原值-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