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自行車如潮水般遍布全球,進入千家萬戶。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自行車是由壹位名叫德·萊斯(1785-1851)的德國護林員發明的。德·萊斯曾經是壹名護林員,他每天必須從壹片森林走到另壹片森林。多年徒步的艱苦工作激起了他發明壹種交通工具的願望。他想:如果人能坐在輪子上,他們會走得更快!就這樣,德·萊斯開始設計和制造自行車。他做了壹個獨輪車,有兩個木輪,壹個鞍座和壹個車把,車把連著前輪用來控制。人坐在車裏,用腳驅動木輪。就這樣,世界上第壹輛自行車問世了。1817年,德·萊斯第壹次騎車出行,壹路被嘲諷...他決心用事實來回答這種嘲笑。壹場比賽,他騎了4個小時,但馬拉車用了15個小時。然而,沒有制造商願意生產和銷售這種自行車。1839年,蘇格蘭土生土長的麥克米倫發明了踏板,放在自行車的前輪上,大大提高了自行車技術。隨後的幾十年裏,各種各樣的自行車不斷湧現,比如風帆自行車、水上跑步機、冰上自行車、五輪自行車,自行車逐漸成為大眾化的交通工具。隨著充氣輪胎和鏈條的出現,自行車的結構越來越完善。誰發明了自行車壹直爭論不休。但是,公認的是,在1839年,壹個英國人麥克米倫發明了踏板驅動的自行車。在此之前,自行車使用踏板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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