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又稱自行車或自行車,通常是兩個輪子的小型陸地交通工具。人上車後,是以腳踩踏板為動力的綠色環保交通工具。
自行車可以用汽車郵寄。自行車不是違禁物品。萬壹損壞,可以包裝好,用汽車郵寄。
無法通過快遞遞送的物品:
1,各種武器彈藥。如槍支、子彈、炮彈、手榴彈、地雷、炸彈等。
2.各種爆炸物品。如雷管、炸藥、火藥、鞭炮等。
3、各種易燃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油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等。
自行車的發明歷史
德國男爵卡爾·杜勒斯被公認為自行車的發明者。在1817年,他做了壹輛帶把手的腳踏特洛伊自行車。他在自行車的前輪上安裝了壹個轉向把手,這樣轉彎或移動就更方便了。這是人們第壹次看到沒有馬的奇怪的汽車,也是對自行車最早的印象。他的發明是,這個想法來源於旱冰鞋的原理。他認為,如果人們在兩個輪子上放壹個墊子,人就可以坐在上面,雙腳下垂,交替踩踏,汽車就可以像滑冰壹樣前進。
卡爾·杜勒斯的木馬自行車於1818年在德國和法國正式獲得專利,成為自行車的鼻祖。這輛自行車是木頭做的,靠人的腳在地上蹬。現在看起來像木制玩具木馬,比現在的鐵馬重好幾倍。這種木馬自行車的發明為人類做出了巨大貢獻。
1818年,英國鐵匠兼機械師丹尼斯·約翰遜(Denise Johnson)率先用鐵代替了木材,輪子的骨架也用鐵。這輛鐵車可以由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人駕駛,時速13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