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沒有寫任何借條的情況下,法院壹般不會立案。寫起訴書,要有事實和理由,法院立案前要有證據。可以收集證據:當時收集了匯款單,在用法律手段和他談話的過程中,錄下了他說借出去的錢作為證據。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其民事權益發生分割或者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司法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簡單來說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權或者人身權或者其他權益受到他人直接侵害或者與其發生權利義務歸屬糾紛。原告起訴的案件應當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即應當由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審理此案。應當由行政機關或者企業處理的爭議,不屬於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