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構成專利侵權 有以下情形: 1、可以直接根據專利產品性質或相關方法直接獲得產品的; 2、專利產生之前就已經開始制造相關產品的; 3、法律規定的其他不構成專利侵權的情形。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壹)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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