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設計師a有著作權,A企業有使用權,設計師a可以授權第三方使用。
如果有明確約定,則按照約定行使權利。
“B企業2018年申請了包裝專利,設計師為b”。設計師a和設計師b二者設計的產品是完全壹樣?還是相似?
如果壹個包裝已有專利權保護,要看專利權是否穩定,如果設計師a能夠證明在專利申請日前,該包裝已經公開使用,則B企業的專利權可能不穩定,很可能因為缺乏新穎性而被無效。如果不能證明,則C企業使用可能侵犯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