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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個常見法律術語

法律分析:1。詐騙2。脅迫3。乘人之危4。重大誤解5。顯示公平。不可抗力。緊急避險。含義9。不當得利10。無因管理。

11.訴訟標的12。訴權13。挑戰系統14。訴訟代理人15。舉證責任16。發貨17。先執行18。

21.支持22。支持23。收養24。意誌的表達。善意取得。誓言27。抵押貸款28。***所有權29。仲裁。專利權

31.版權32。犯罪意圖33。過失犯罪。適當的行為。職務發明。智力成就。和解。38.法律糾紛。擁有40個水果

41.留置權42。表見代理。撤銷權。批準45。提醒46。意向表達。締約過失責任。監護49。虐50。訴訟代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壹百三十七條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非對話的意思表示到達對方時生效。數據電文形式的非對話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自進入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具體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四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債務的履行,不轉移財產占有而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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