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5年度授權專利獎勵的實施細則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為充分發揮專利獎勵政策對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作用,提高企業的專利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能力,為維護專利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進壹步推進全區專利工作可持續發展。根據紹興市柯橋區委、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關於2015年度加快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若幹政策意見》﹙區委﹝2015﹞3號文件〕精神,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 獎勵設置
第二條 獎勵對象:2015年度獲得授權專利的柯橋區行政區域內註冊的有納稅實績的企業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獎勵標準:
(壹)國際專利:當年獲得授權的國際發明專利每件獎勵5萬元。
(二)國內專利:當年獲得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2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獎勵0.25萬元;外觀專利每件獎勵0.1萬元。
第三章獎勵申請
第四條 獎勵的申請者需提供以下書面申報材料:
(壹)2015年度專利授權獎勵申請表(附件);
(二)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企業納稅憑證(指企業產品銷售發票或其它納稅憑證)和復印件壹份;
(四)專利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際發明專利須提供中文翻譯文本。
材料壹式壹份,並提供電子文檔(申請表)。原件受理核實後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