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侵犯專利權的產品是否也是侵權要看情況。如果買方不知情,壹般不算侵權;如果買方從侵權人處進口侵犯專利權的產品,並明知故犯地銷售,則屬於侵權行為。
法律客觀性:
專利法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壹)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以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的產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為制造和使用作了必要的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制造和使用的;(三)臨時通過中國領海、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對等原則,為自身需要使用其裝置和設備中的有關專利;(四)利用相關專利專門進行科學研究和實驗。第七十七條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制造、銷售的侵權專利產品的,能夠證明該產品的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