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是被處於有效期內的專利所保護的技術。根據我國專利法對專利的分類,主要是包括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所保護的技術。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
中國的專利類型有三種:
1、發明專利;
2、實用新型專利;
3、外觀設計專利。
綜上所述,專利技術僅僅是指被授權專利所保護的技術,也就是僅僅指被專利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技術,而不能認為專利說明書中所記載的技術都是專利技術,更不能認為未被授權的專利申請所記載的技術也是專利技術。專利技術會隨著專利有效期的結束而變成非專利技術,或稱過期專利技術了,也就可以無償使用了。但是,需要註意是否有其他相關專利權仍處於有效期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第九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