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PCT途徑:申請人在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直接向國際局提交PCT國際申請。國際申請被確認後,可以在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指定該PCT申請希望進入的壹個或多個PCT成員國。其中,國際申請在PCT所有成員國都具有正式國家申請的效力。
3.EPC途徑:專利申請人在歐洲有兩種途徑尋求專利保護。向歐洲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或者通過歐洲專利局(EPO)申請歐洲專利。歐洲專利局代表歐洲專利委員會成員國授予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