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二。創新教育學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根據自身特長和興趣愛好,從事本專業教學計劃要求以外的學習、科研和實踐活動,並取得部分創新性智力勞動成果或其他優秀成果所獲得的學分。
規則三。創新教育學分主要包括科研與實踐成果、學習與競賽成果、特長與技能證書三大類九個項目。
擴展數據:
根據《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辦法》:
第六條?教務處會定期檢查評估創新教育學分的認定情況。創新教育學分認定中出現的問題,必須按照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如有弄虛作假,不僅要取消事實不記載的創新教育學分,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和管理者的責任。
第五條?創新教育學分記錄:
1,學籍檔案要明確公布創新教育學分的項目內容和取得的學分。
2.創新教育學分可記為選修學分,不同項目內容的創新教育學分可以累計,但同壹項目內容的創新教育學分壹般不得超過該項目可獲得的最高學分。
四川大學華西醫學院——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