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認定成果轉化科稅公式
總結天津市國家高新認定成果轉化方式,根據科委2017年申報結果成果轉化部分,科稅公式:1/5+N=16。
1/5其中的1為:Ⅰ類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壹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5為:Ⅱ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
N為:①有效期內的專利、版權(含軟件著作權、動漫作品音像版權等)、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I類、II類知識產權;②國家、行業、地方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範;③各級政府部門、國家級行業協會評出的各類科技成果;④已驗收的各級政府部門立項的科研類項目; ⑤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技術成果鑒定; ⑥經登記的技術交易合同、知識產權許可合同;⑦經認定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⑧其他已完成的,具合法合理證明材料的其他成果(技術訣竅、查新報告、檢測報告、銷售發票、論文,不可做為科技成果)。
16為:國科發火〔2016〕195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規定,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評分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壹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壹項。其中A檔評分為轉化能力強,≥5項 (25-30分),即3*5+1=16項則為最高檔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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