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時候企業不想讓競爭對手發現同族專利的存在,例如不想讓競爭對手發現這件專利有在美國申請專利,此時企業在申請美國專利的時候,就不會主張優先權,如此壹來如果競爭對手要發現自己在美國有申請哪些專利,需要花費比較大的功夫去查,當專利量大的時候甚至要逐漸閱讀比對,在某個程度上會造成競爭競爭對手的困擾,甚至競爭對手如果壹個不小心,很可能就會掉到專利的保護範圍內,但是這樣的操作方式比較建議在對於申請國的語言跟流程比較熟悉的情況下,最大限度降低申請日落後的差距,減少審查過程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