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銷範圍:食宿交通費、圖書資料費、材料費、耗材及印刷費、建設項目產生的專利申請費。非大創項目建設發生的費用不在報銷範圍。每個項目團隊都必須負責。
2.各類發票的報銷金額是指以下比例:
(1)食宿交通費用:報銷金額不超過項目資金的25%;(2)圖書資料費:報銷金額不超過項目資金的25%;(3)材料費:報銷金額不超過工程款的40%。
(4)耗材及印刷費:報銷金額不超過項目資金的65,438+00%。(5)專利申請費:報銷金額以實際支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