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成員在國內外學術期刊公開發表相關學術論文1篇。
2、項目負責人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並獲得受理(以獲得申請號為準)。
3、國家級項目:在國家或國家學會級學科競賽中獲得二等獎以上獎項或在省級學科競賽(經學校認定的)中獲得壹等獎以上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