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實現為準;必要時應附附圖。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可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應該是分開申請的,但申請材料是相似的。
就程序而言,申請程序是壹樣的,只是審批程序有區別。實用新型程序相對簡單和簡短,適合作為發明專利的過渡性保護手段。發明專利獲得後,壹般以發明專利為主要保護手段。
就問題而言,發明和實用新型的申請應當依法與支付分開。